沁源县长青村镇银行因贷款“三查”不到位被罚35万元

沁源县长青村镇银行因贷款“三查”不到位被罚35万元

adminshell 2024-12-10 未分类 18 次浏览 0个评论

  12月10日金融一线消息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长治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,沁源县长青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因贷款“三查”不到位,被罚款35万元。

  王红芳(沁源县长青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)、胡林富(沁源县长青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行长)、尚妮妮(时任沁源县长青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信贷部经理)被警告。

沁源县长青村镇银行因贷款“三查”不到位被罚35万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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